建筑企业的税收筹划-核定征收,这些您要多加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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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鱼爪企服
即使在世界范围内,如果说到建筑行业的发展,国内可以说是舍我其谁。但是即使如此他们也面临着成本不足的问题。那么该如何有效的降低企业的综合税负?来看看建筑企业的税收筹划吧!
一、建筑施工企业开展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风险防范意识;
施工企业在实际开展税收筹划的过程中,面临很多因素的影响。因为有生产活动就存在着不可避免的风险,因为有了这些因素的影响,所以就存在不可避免的风险。
因此,施工企业在执行税收筹划工作中普遍存在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不足的现象,相关员工对国家税收政策改革的认识度不足,没有根据税收政策的变化采取相应的变更措施,对企业整体的税收筹划有一定的影响
(二)进项税抵扣问题
因为建筑施工企业的固定资产很多,在实际业务开展中资金投入量大,在我国全面执行“增值税改革”的政策后,很多施工企业的税负没有降低反而增加,是因为所得税扣除有一定的问题,税制改革前购买的设备进行所得税扣除不足,由于相关员工不合理分析税收政策,企业税负不断增加,企业税收筹划过于形式化,无法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三)缺乏专业化的税收筹划团队
建筑施工企业在实际发展过程当中,相关员工没有对税收筹划和纳税管理给予相应的重视度,认为税务筹划是财务部门的工作。了解税务、财务知识的员工就可以开展税务计划工作,专业化税收筹划队伍建设严重不足在施工企业内部,专业化人才和专业岗位执行税务计划工作不够,纳税管理工作效率不高,相关税务筹划工作人员工作经验不足,对相关税制理解不足。
具体案例
一家建筑施工企业,500万高额无票成本无法解决,25%的企业所得税+20%的股息红利所得,企业所得税总税负:500万*25%=125万,分红税(500万-125万)*20%=75万,合计200万,面对如此高的税负,通过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核定征收,500万通过业务分包形式,合规无票成本为工程管理服务费、建筑服务费等,完税合规,税负:3.16%,500万利润,总税负降至15万左右。
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00]91号)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应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二)企业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三)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核定征收计税方式TL:133万/1024*36=52万,仔细阅读这句话
所得说核定征收方式,包括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以及其他合理的征收方式。
对于建筑企业的税收筹划就说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所需求,那么请联系我们钇财税顾问。多谢阅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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