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究竟有啥区别?

  • 时间:
  • 浏览:357
  • 来源:鱼爪企服

1

工资、薪金所得and劳务报酬所得

定义:

什么是工资、薪金所得?

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什么是劳务报酬所得?

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2

如何判定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

凡与单位存在工资、人事方面关系的人员,其为本单位工作所取得的报酬,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征税范围;而其因临时为外单位工作所取得报酬(与任职单位无关),不属于税法中所说的“受雇”,应是“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征税范围。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十九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影视演职人员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385号)

例:

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的雇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的金额并入营销人员当期的应税所得,属于企业司雇员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非雇员,则按“劳务报酬所得”征税。

3

离退休人员如果在别的单位继续任职,该如何判定呢?

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2.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3.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培训及其他待遇;

4.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7号)

猜你喜欢

劳务报酬发票不再预征个税!

税政君划重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就黑龙江省辖区内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公告

2021-04-29

劳务报酬税收筹划,降低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成本

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所得税制,即把个人的各种所得分成11类,分别规定不同的征收方式、税基、税率。因此,相同数量的所得,如果所属的税目不同,则要承担不同的税收负担。这样,纳税人

2021-04-29

劳务报酬不缴税也要申报!80%的会计都做错了!

最近有朋友问:单位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每次不超过800元,需要申报个税吗?劳务报酬每次不超过800元,需要申报个税吗?解析如下: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未超过800元的,由于计算

2021-04-29

企业在支付个人劳务报酬时,3种错误做法不可取

劳务报酬所得是个人收入调节税的征税对象之一。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会经常出现委托个人提供劳务的情况。而企业在支付个人劳务报酬时,常由于操作错误,无意间承担了涉税风险。错误1

2021-04-29

劳务报酬税务筹划,轻松帮你降低个税成本!

目前,很多教授同时也具有专家身份,在政府企业兼职当顾问,还有各种项目评估,这些都需要教授们贡献自己的知识服务于社会产业经济发展,光是咨询费和评估费也是一笔不菲的费用,少则几万,

2021-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