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时在2家公司拿工资而且都申报了个税,是否合法?

  • 时间:
  • 浏览:290
  • 来源:鱼爪企服
疑问

我同时在2家公司拿工资而且都申报了个税,对我有何影响?是否合法?

答复

1、首先说一下,一个人同时在2家公司拿工资而且都依法申报个税,是允许的,并不违法;

2、注意的是若是你有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选择从一处取得的所得中减除,别重复扣除了;

3、好多会计问我每个单位都按月扣除了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重复扣除是否有影响?郑重的答复你:不影响,年终通过汇算清缴来多退少补;

4、还有注意的是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的,切记别忘了次年汇算清缴个税。

个税法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时,可以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选择从一处取得的所得中减除。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包括:

(一)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二)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四)纳税人申请退税。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纳税人可以委托扣缴义务人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办理汇算清缴。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纳税人有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猜你喜欢

下边和敏智​深圳税务代理网编一起来瞧瞧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自主申请该怎样实际操作呢?

下边和鱼爪企服深圳税务代理网编一起来瞧瞧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自主申请该怎样实际操作呢?1、个税本年度汇算自主申请(手机上APP端)操作指引情景1:简单申请一、确定申报单信息内

2021-05-11

汇算清缴时间

汇算清缴时间,每年的一月一号开始,五月三十一号结束。未按时汇算清缴的企业,时间拖的越长,后果则越严重!所以,还没有企业年检、汇算清缴的企业要尽快纳税申报了。

2021-05-06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指南来了!

尊敬的纳税人,距离2018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已经越来越近咯~为帮助您顺利完成汇算清缴,让我们今天一起来学习汇算清缴的干货内容吧!1汇算清缴基本概念汇算清缴的概念根据《国家

2021-04-29

关于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五大误区

误区一企业可以选择不为员工预扣预缴,让员工自行汇算清缴时一次性缴纳个税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第

2021-04-29

汇算清缴怎么做—2018年汇算清缴3个重点

5月31日,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一些企业回顾2018年度汇算清缴,总结出三点重点:一是依规管好凭证,放心税前扣除;二是注意减税条件,有效降低税负;三是重视常见问

2021-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