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会计处理大全—营业税、消费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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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涉税会计处理大全—营业税、消费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具体是怎样?下面是鱼爪企服小编整理的资料仅供参考。
一、营业税(2016年5月1日全面营改增了,只能是历史了)
1、计提的账务处理: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缴税费——应交营业税;
2、缴纳时:
借:应缴税费——应交营业税;
贷:银行存款等;
3、企业收到返还营业税,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营业税金及附加:
借: 银行存款等;
贷:营业税金及附加;
4、小微企业满足“3万元”优惠政策规定的免征营业税条件的,所免征的营业税不作相关会计处理,即不计提,如计提原分录冲回;
5、出售属于固定资产管理的资产(房屋或土地等);
借: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
贷:应缴税费——应交营业税等;
二、消费税:
1、计提的账务处理: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缴税费——应交消费税;
2、缴纳时:
借:应缴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等;
3、企业收到返还消费税,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营业税金及附加;
借: 银行存款等;
贷:营业税金及附加;
三、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1、计提的账务处理: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缴税费——应交城建税或教育费附加(含地方附加);
2、缴纳时:
借:应缴税费——应交城建税或教育费附加(含地方附加);
贷:银行存款等;
3、企业收到返还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营业税金及附加:
借: 银行存款等;
贷:营业税金及附加;
特别提醒:小微企业满足“3万元”优惠政策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同时免征城建税或教育费附加(含地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城建税或教育费附加(含地方附加)不需要计提,如计提原分录冲回。
根据财税〔2016〕12号文件规定: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不需要计提,如计提原分录冲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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